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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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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工作方案

为活跃山东科技大市场,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近期拟组织开展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全面对接,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加速集聚和高效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的任务要求,以高端科技成果助力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举办超过50场路演活动,重点依托全省高新区和创新型城市,发挥山东人才发展集团、山东省科创集团、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等单位的服务支撑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面向省内外高校院所和优质企业,开展路演活动,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

1.征集路演活动方案。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省创发院区域中心与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等单位对接,征集路演活动承办主体和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发展特色、区域内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制定年度路演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产业特点、技术需求、拟路演领域、科技成果数量和范围、主要参与的高校院所、活动时间和议程安排等。

2.制定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活动年度计划。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行业领域需求等因素,指导各单位完善路演活动方案,统筹确定路演活动时间,制定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活动的年度计划安排,协调有关高校院所、企业等资源,支持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路演活动。

3.组织实施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省创发院区域中心会同各承办单位有针对性地征集有关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联合技术交易场所、技术转移机构等共同组织路演活动,积极邀请高校院所、企业、投资机构等参与,并为参与路演的科技成果后续转化以及与各类资源对接提供平台支撑。

4.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联合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交所科交中心等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或本地区技术交易机构等共同组织路演活动。各类技术交易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可以为路演成果对接合作提供信息对接、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流转交易等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5.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要创造条件支持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支持成果转化落地的专项或者引导基金。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融合,建立企业主导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6.发挥高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高新区路演分项行动,每家高新区每年至少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济南、青岛等城市举办两场集中路演。建立高新区成果转化与“双招双引”资源库,将在一个地区无法落地和承载的成果及项目向全省高新区推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人才项目落地率,实现资源在全省高新区共享共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全省高新区“智慧园区”平台设立路演公告及回顾专栏,逐步探索高质量多城市同步路演活动模式,引领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高标准推进。

三、组织实施及分工

1.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负责统筹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协调科协、教育、工信等部门,共同为路演活动提供指导和支持;会同承办单位,组织协调有关高校院所、企业、高质量投资机构积极参与路演;组织山东人才发展集团、山东省科创集团、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等单位支持服务路演活动;联合更多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科技成果与资本、企业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将各地组织开展路演活动成效作为各市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结合产业发展特色和企业发展需求,广泛征集区域内企业科技成果需求,积极邀请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主体参与路演活动。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引导高校院所、投资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向本区域集聚。

3.省创发院区域中心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方案,制定山东科技大市场路演行动年度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各单位按照路演活动总体要求开展路演,协调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积极参与路演活动;汇总各单位路演活动组织情况,总结成效和凝练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形成工作总结。